2026年“五邑同心·自助互助”残疾人赋能项目采购公告

文章出处:江门残联发布时间:2026-09-09


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现就2026年‘五邑同心·自助互助残疾人赋能项目进行公开采购,并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本公告有效期2026910日至202691624:00截止。请有意承接的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提交一式三份投标文件至江门市残联康复部(江门市蓬江区龙湾东路402幢)

联系人:同志,联系电话:07503952769

二、我会于采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确定本项目的供应商单位。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我会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750-3952773

三、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为法定媒体,本公告自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699



2026五邑同心·自助互助残疾人赋能项目

采购方案


一、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同时,须符合本项目所需以下条件:

1.投标人具备开展公益服务业务的经验

2.投标人应当是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具有良好信誉,且自成立以来每年年检合格;

3.投标人具有较强的公益项目运营管理、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能力及后续服务能力

4.本项目不得转包

(三)报价人提交项目方案的同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经年审合格的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到联系地址。

二、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

(一)具体内容和要求

1.康复知识培训

面向中途失明者、中途失聪者、脊髓损伤者、成年智力障碍者、稳定期精神障碍者等对象,按照其实际需求,针对性开展康复知识培训,包括通识认知、康复训练、日常护理、心理辅导、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训练等等。每类至少开展一期,五期服务残疾人或亲友不少于100人。

2.辅助器具适配

根据省、市残疾人辅助器具目录,为不少于50名残疾人按需匹配拐杖、轮椅、助听器等辅助器具。

3.综合性支持服务

通过小组或者集体活动方式,为残疾人及其家庭针对性开展社会融入、残疾预防知识和政策宣传、心理支持等综合性社会康复服务,服务人次不少于650人。

4.活动内容均围绕自助互助康复开展。

5.供应商负责活动物资、场地布置、人员补贴、安全保障、媒体宣传、项目管理等全部工作。

(二)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函;

2.投标单位简介及相关资质证明;

3.项目实施主要人员构成及资质介绍;

4.项目实施具体方案(包括项目报价)

5.其他需要说明和证明的材料。

三、合同履行地点

江门市各县(市、区)(以三区为主)

、采购预算和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服务费的金额为人民币13.9万元以内,参加单位的报价不可高于13.9万元,否则其报价文件视同无效。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活动物资、场地布置、残疾人导师及家长等人员补贴、安全保障、媒体宣传费、项目管理费、人力成本、税费等各项成本。

、服务时间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0275月底。本项目采购合同自双方盖公章后生效。

、履约监督及验收

(一)履约监督及验收时间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任务,应留存好活动的相关文件、签到表、图片、满意度评价等资料,并及时向甲方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配合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审计工作。服务期结束后对项目进行验收。

(二)验收程序

采购人和供应商共同验收,供应商提交项目相关资料。

、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向市残联出具正式发票,市残联在收到供应方出具的正式发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分期支付合同签订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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