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残疾人康复救助定点机构评审及年度督导检查项目采购公告

文章出处:江门残联发布时间:2026-09-09


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现就2026年残疾人康复救助定点机构评审及年度督导检查项目采购公告进行公开采购,并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本公告有效期2026910日至202691624:00截止。请有意承接的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提交一式三份投标文件至江门市残联康复部(江门市蓬江区龙湾东路402幢)

联系人:同志,联系电话:07503952769

二、我会于采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确定本项目的供应商单位。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我会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750-3952773

三、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为法定媒体,本公告自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699



2026年残疾人康复救助定点机构评审

及年度督导检查项目采购方案


一、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价人根据采购需求,拟定项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完整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

2.具有承办本项目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名单,包括行政管理人员、财务评审人员、业务专家

3.本项目不得转包

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到联系地址。

(三)报价人提交项目方案的同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经年审合格的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到联系地址。

二、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

(一)具体内容和要求

1.依据《广东省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定点机构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对市本级康复机构、县级儿童康复定点机构开展定点机构评审及业务指导。其中需要实地评审、业务指导全市机构19家,另业务指导机构7家。(具体名单咨询联系人获取)

2.实地评审、业务指导机构类别涵盖残疾人医疗康复、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残疾人基本辅具服务机构。

3.供应商须对参与实地评审、业务指导机构形成项目报告。

4.其他:本项目供应商需承担联络机构、实地评估、落实食宿及交通等全部工作。

(二)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函;

2.投标单位简介及相关资质证明;

3.项目实施主要人员构成及资质介绍;

4.项目实施具体方案(包括项目报价)

5.其他需要说明和证明的材料。

三、合同履行地点

江门市。

四、采购预算和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服务费的金额为人民币23万元以内,参加单位的报价不可高于23万元,否则其报价文件视同无效。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应包括专家劳务费食宿费交通费、管理费、税费等各项成本

五、服务时间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完成评审、督导工作止。本项目采购合同自双方盖公章后生效。

六、履约监督及验收

(一)履约监督及验收时间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任务,应留存好每次评审及督导指导的相关文件、评审(督导)表、图片、项目报告等资料,并及时向甲方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配合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审计工作。服务期结束后对项目进行验收。

(二)验收程序

采购人和供应商共同验收,供应商提交项目相关资料。

、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向市残联出具正式发票,市残联在收到供应方出具的正式发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分期支付合同签订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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