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2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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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托养服务申请指南


阳光家园计划

政策摘要

依据《阳光家园计划——江门市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方案》(江残联〔2015〕1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223 号)

托养对象范围

具本市户籍,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处于就业年龄段、有托养服务需求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以重度肢体残疾人为主)。

备注:城乡“三无”残疾人,由当地民政部门按政策优先安排进福利院、敬老院供养;60岁以上残疾人,先按老年人待遇享受相关托养服务政策,如已享受老年人托养服务方面的政府补贴,不再享受本方案的同类资助。

托养服务形式

寄宿制托养服务

依托现有公办福利院或民办托老院、精神卫生机构为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起居照料、医疗、康复护理、文化娱乐等功能的托养服务,对符合条件者给予资助。

资助对象

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病情稳定)、肢体残疾人;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需他人长期照料;其亲属因年老、患病、工作等原因无力照料或无亲属照料。

资助标准(市区标准):

给予一次性1000-1500元安置费以及每月最高标准700元托养费资助。

社区日间托养服务

立足于街道、社区建立一批社区康园中心,为社区内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的日间照料服务,包括提供日间看护、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等服务,组织服务对象参加辅助性就业,开展文体娱乐活动等服务。

资助对象

就业年龄阶段但无业,具有基本自理能力的智力、重度肢体残疾人、经精神科医生评估适宜托养的精神病患者;精神健康情况稳定,无传染病,没有严重的骚扰行为;精神病患者需经精防医生评定适合在“社区康园中心”工作

符合条件残疾人免费进入社区康园中心接受托管与训练等服务,并享受庇护劳动补贴。

居家托养服务

对家庭照料能力有限,需要家政照料、康复训练、康复护理、心理辅导等服务的困难家庭重度残疾人,提供居家养护服务资助。

资助对象

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残、精神和肢体残疾人;孤寡;无亲属照顾;一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重度残疾人的。

资助标准

每人350元/月;具体服务内容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所需确定

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2.提供《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居家托养服务对象需提供由服务机构出具服务评估表

4.申请社区日间托养服务的残疾人(或其监护人),需向所在地的社区康园中心提交入会申请资料,经中心的专业人员综合评估,符合条件者可进入户籍所在社区康园中心接受日间照料服务。

办理流程:

残疾人根据实际需求申请服务资助,三项服务资助选其一。

申请寄宿制托养服务、居家托养服务的残疾人(或其监护人),需向所在社区居(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及提交相关材料,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服务站初审后报县级市、区残联审批,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实施服务。

办理时限

以当地残联实际办理时限为准

服务咨询电话:

江门市残联:0750-3952758,地址:江门市蓬江区龙湾东路40号2栋

蓬江区残联:0750-2046868,地址:蓬江区建业街15号101

江海区残联:0750-3818992,地址:江海区东海路338号

新会区残联:0750-6318670,地址:新会区会城北安北路7号

台山市残联:0750-5551183,地址:台山市台城桥湖路33号

开平市残联:0750-2399160,地址:开平市三埠街道办事处新昌新兴路18-20号

鹤山市残联:0750-8925013,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桂林苑43号首层

恩平市残联:0750-7813603,地址:恩平市南堤东路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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