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2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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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民政局 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22年提高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民政局 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22年提高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

江财社〔202249


各县(市、区)财政局、民政局、残联: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和市十件民生实事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江府〔20222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22年提高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

20221月起,进一步提高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现行的200/.人提高到220/.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250/.人提高到280/.人。

二、补贴资金管理

(一)20221月起进一步提高我市残疾人两项标准后,补贴的申请、审核、发放,以及资金安排和资金管理等事宜,按照《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民规字〔20211号)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县(市、区)财政、民政、残联部门要加强协调,积极统筹、保障资金,协同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期足额发放工作,确保残疾人可以及时领取补贴。对未能及时按规定足额发放补贴的地区,市民政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市残联等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和督查。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民政局

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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