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残联、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局、医保局、团委、妇联:
现将省残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团省委、省妇联《关于印发<广东省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残联〔2025〕4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市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开展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
各地要建立健全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医保、团委、妇联、残联等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对照《广东省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工作事项责任分解表》明确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共同推进孤独症儿童筛查诊断、康复服务、教育安置、医疗保障、社会救助、家庭支持等各项工作,构建覆盖孤独症儿童发展全程的关爱服务体系。
三、注重试点先行,加强总结推广
有条件、有基础的县(市、区)可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争取在机制建设、服务模式、资源整合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各地要及时总结工作进展和成效,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请各县(市、区)残联牵头每年11月30日前向市残联报送本地关爱促进行动实施情况总结。
各有关部门联络人及电话:
市 残 联:郑颖茵,0750-3952769
市 教 育 局:张 峰,0750-3503943
市 民 政 局:丛秀星,0750-3503187
市卫生健康局:张晓平,0750-3895936
市 医 保 局:许丹妍,0750-3992981
团 市 委:赵朝彬,0750-3273561
市 妇 联:王敏琳,13424979305
附件:
粤残联【2025】48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江门市教育局
江门市民政局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共青团江门市委员会
江门市妇女联合会
2025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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