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23日 星期六
首页>政务频道>政策法规>相关政策>康复
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残联、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局、医保局、团委、妇联

现将省残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团省委、省妇联《关于印发<广东省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残联〔202548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开展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

各地要建立健全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医保、团委、妇联、残联等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对照《广东省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工作事项责任分解表》明确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共同推进孤独症儿童筛查诊断、康复服务、教育安置、医疗保障、社会救助、家庭支持等各项工作,构建覆盖孤独症儿童发展全程的关爱服务体系。

三、注重试点先行,加强总结推广

有条件、有基础的县(市、区)可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争取在机制建设、服务模式、资源整合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各地要及时总结工作进展和成效,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请各县(市、区)残联牵头每年1130日前向市残联报送本地关爱促进行动实施情况总结。

各有关部门联络人及电话:

市 残 联:郑颖茵,0750-3952769

市 教 育 局:张 峰,0750-3503943

市 民 政 局:丛秀星,0750-3503187

市卫生健康局:张晓平,0750-3895936

市 医 保 局:许丹妍,0750-3992981

团 市 委:赵朝彬,0750-3273561

市 妇 联:王敏琳13424979305


附件:粤残联【2025】48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江门市教育局

江门市民政局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共青团江门市委员会

江门市妇女联合会

2025102





下一篇:一图读懂-关于明确《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江门市残疾人康复服务资助计划实施方案部分救助项目资助标准等问题》有效期的通知
[返回]     [打印]
版权所有:广东省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粤ICP备19050664号-1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龙湾东路40号  
电话:0750-3952768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