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江门市残疾人创(就)业孵化示范基地
服务项目公开采购公告
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现就2026年江门市残疾人创(就)业孵化示范基地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本公告有效期5个工作日,自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13日17:30截止。请有意承接的供应商在有效期内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与我会联系并提交项目工作方案等有关事宜。
联系人:黄洁瑜,联系电话:0750-3952182。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龙湾东路40号2栋。
电子邮箱:gdjmcl@21cn.com
二、本会于采购公告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确定本项目的供应商单位。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采购公告期间或公示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形式(电话咨询、传真、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提出质疑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本会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750-3952715。
三、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为本会法定媒体,本公告自发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4月7日
2026年江门市残疾人创(就)业孵化示范基地
服务项目公开采购计划
一、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要求
1.江门市残疾人创(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分别在江海区、新会区设点,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在对应地区有可用作建设基地的场所等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3.同一投标商可投标多个项目包,按照项目包评审顺序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成交的投标商只能承接一个项目包(具体评审程序见本公告“五、评审方式及标准”)。
(三)投标文件
供应商提交项目方案的同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最近3个月完税证明(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申报个人明细。
项目方案需用文件袋密封,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本会联系人,1-4项资料一式三份需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到指定地址或邮箱。
二、采购项目介绍
为做好2026年残疾人创(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加大创新创业要素的整合力度,赋能残疾人创业者创新创业,助力残疾人创业项目孵化和发展。江门市残联拟实施开展2026年江门市残疾人创(就)业孵化示范基地服务项目。
三、服务内容
(一)总则
项目分为两个采购包:
采购包1:江门市残疾人创(就)业孵化示范基地(江海区)(以下简称“江海区基地”)主要服务蓬江区、江海区意向创(就)业的残疾人和社会助残组织,负责基地日常运营、活动开展、资源对接。
采购包2:江门市残疾人创(就)业孵化示范基地(新会区)(以下简称“新会区基地”)主要服务新会区意向创(就)业的残疾人和社会助残组织,负责基地日常运营、活动开展、资源对接。
(二)采购项目内容
1.孵化培育残疾人创业项目。做好残疾人创业项目的入驻和日常运营,提供办公场地,全年新增残疾人创业项目入驻不低于5家,其中江海区基地2家,新会区基地3家。
2.开展研讨会、创业活动和培训活动。江海区基地组织开展创业技能培训活动不低于3场;新会区基地组织开展创业技能培训及创业活动不少于12场。
3.开展招商和残创资源对接。江海区基地为在孵化中的残疾人创业项目开展资源对接不少于6家;新会区基地组织开展推介会不少于2场,参与总人数不低于60人。
4.挖掘残疾人就业岗位、带动残疾人就业增收与企业对接。挖掘岗位资源,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80个,其中江海区基地提供适残岗位不少于30个;新会区基地提供适残岗位不少于50个。
四、项目金额
项目总金额为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小写¥210000元,含税),其中:
采购包1的预算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小写:¥60000元,含税);
采购包2的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小写:¥150000元,含税)。
五、评审方式及标准
(一)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开展评审,每个采购包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
(二)由我会采购小组抽取成员组成评审小组,分别按照《评分表》进行评分,选取每个采购包的最高评分供应商,按本项目采购包的评审顺序(先采购包1,后采购包2),确定各采购包的成交候选商。已被确定为采购包1成交候选商的供应商将自动放弃采购包2的中标(成交)和成为采购包2成交候选商的权利,但不影响其在采购包2报价的有效性;采购包2剔除采购包1的成交候选商后,选取最高评分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商。
六、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本项目采购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七、项目地点
广东省江门市。
八、履约监督及验收
(一)履约监督及验收时间
在合同履行期间,供应商需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任务,并留存以下资料:每次活动的通知文件、签到表、活动图片、满意度评价等。须定期向采购方书面报告项目进展,积极配合采购方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及后续审计工作。
(二)验收程序
1.验收时间:服务期届满后,采购方与供应商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流程开展项目验收。
2.验收主体:项目验收需由采购方与供应商双方共同组织。
九、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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