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备全国残特奥会江门赛区特奥项目
再次采购公告
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在2025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2日对“筹备全国残特奥会江门赛区特奥项目”项目进行公开采购,因不足两家以上供应商应标,现进行再次采购,并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本公告有效期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8月29日24:00截止。请有意承接的供应商在有效期内的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与我会联系提交项目工作方案等有关事宜。
联系人:廖同志,联系电话:(0750)3952777。
联系地址:江门市龙湾东路40号2幢,邮箱:gdjmcl@21cn.com。
二、我会于采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确定本项目的供应商单位。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我会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750-3952715。
三、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为法定媒体,本公告自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8月25日
采购方案
一、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价人根据采购需求,拟定项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项目方案;
2.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经年审合格符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近期完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
4.具有承办本项目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名单;
本项目不得转包,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到指定邮箱或联系地址。
二、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
(一)运动员选拔
按照全国残特奥会特奥篮球项目竞赛规程,选拔17名运动员(男队10人、女队5人、个人技术赛2人)。
选拔结果需经市残联审核确认,若出现候选人资质不符或中途退出,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选拔。
(二)团队组建与管理
教练团队:配备主教练1人(需具篮球项目执教经验)、助理教练2人,负责制定科学训练计划并全程带队。
管理团队:配备管理员2人(含)以上,负责日常考勤、后勤协调、档案管理(含运动员训练记录、健康档案等)。
团队人员名单及资质需报市残联备案,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更换;若人员不符合要求,市残联有权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更换。
(三)集训组织
训练计划:制定详细集训方案,明确基础训练、战术配合、模拟对抗等内容,每个训练日时间不少于4小时,训练周期约3个月。
训练管理:采用集中管理模式,每日考勤,每月向市残联反馈训练进展。
(四)保障服务
场地保障:标准篮球场,训练前需对场地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整改。
食宿保障:提供宿舍(每房2人以上,不能单人单间),配备基本生活设施及网络;一日三餐符合卫生标准,营养均衡,考虑运动员特殊饮食需求(如细骨刺、过敏食物等)。
健康保障:组织运动员体检,确保符合参赛条件;做好日常伤病等健康监测。
安全保障:为所有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低于10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不低于10万元的住院医疗保险);制定应急预案(含受伤急救、突发事件处理等),配备基础药品。
装备保障:统一配备训练及比赛服装、护具等装备,确保符合项目要求。
(五)参赛组织
教练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积极组织所带的残疾人运动员全程参加比赛项目。跟进运动队报到、参赛、食宿安排等事宜;教练员全程跟进残疾人运动员的参赛安排和指导,安排工作人员配合协助;保证残疾人运动员顺利参赛,后勤服务合理周到,残疾人运动员安全返回。
(六)其他要求
完成市残联交办的与本次备战相关的其他工作,做好残疾人体育事业、全国残特奥会宣传等,宣传专项预算不低于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确保上述工作的执行。。
三、采购预算和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服务费的金额为人民币55万元以内,参加单位的报价不可高于55万元,否则其报价文件视同无效。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报价人利润。由报价人自行测算报价,一经选用,项目报价作为报价人与询价人签订合同的最高金额;报价人的报价,应是本项目范围和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四、服务时间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国残特奥会特奥篮球比赛结束。本项目采购合同自双方盖公章后生效。
五、履约监督及验收
(一)履约监督及验收时间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任务,应留存好活动的相关文件、签到表、图片、满意度评价等资料,并及时向甲方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配合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审计工作。服务期结束后对项目进行验收。
(二)验收程序
采购人和供应商共同验收,供应商提交项目相关资料。
六、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向市残联出具正式发票,市残联在收到供应方出具的正式发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分期支付合同签订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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