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公布2017年
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市(区)残联、属下单位: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函〔2017〕131号)要求,我会对199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决定废止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文件涵盖、替代的部门规范性文件3件(目录见附件)。
附件: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
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标题 | 发文字号 | 废止理由 | |
1 | 印发《江门市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 江残联 〔2014〕31号 | 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文件或者省政府文件涵盖或替代。 | |
2 | 关于调整江门市残疾人生活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的实施方案 | 江残联 〔2013〕17号 | 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文件或者省政府文件涵盖或替代。 | |
3 | 关于印发《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行社会保险费资助办法》的通知 | 江残联 〔2011〕52号 | 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文件或者省政府文件涵盖或替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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