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门市本级残疾人康复服务
定点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范围及准入标准:
(一)申报范围:经市本级相关部门批准成立,合法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取得国家规定开展有关业务的相应资质,并具有符合提供相应业务所需要的专业人员、硬件设施、信息技术等服务保障条件的各类康复服务机构或组织;或由残联等部门组织建立的公益性、综合性的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机构。一般包括以下类别:
1.残疾人康复机构(如康复中心、辅具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等)、残疾人康复服务设施(如社区康复站、社区康园中心、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工疗站及农疗站等)等。
2.特殊教育机构(如学校、幼儿园等)、普通教育机构(如学校、幼儿园等)等。
3.儿童福利机构(如福利院等)等。
4.医疗康复机构(如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等)、妇幼保健机构(如妇幼保健院等)、慢性病防治机构(如防治院、防治站等)等。
5.其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
(二)准入标准:详见《广东省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管理办法》(粤残联〔2021〕9号)。(该文件可在江门市残联官网http://www.jmdpf.org.cn/查询)。
二、申报时间及受理
(一)时间:2023年7月15日至30日。
(二)受理:有申报意向的单位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江门市残联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资料。江门市残联会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评审认定。(联系电话:3952739,邮箱:gdjmcl@21cn.com)
三、县级机构申报
县级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按当地要求申报,咨询电话:
蓬江区残联2048696,江海残联区3861220,新会区残联6318610,台山市残联5551183,开平市残联2282376,鹤山市残联8995122,恩平市残联7813603)
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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