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2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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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了吗?

记者日前从蓬江区残联获悉,2014年度蓬江区单位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开始啦!据悉,蓬江区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包括在本市或所属蓬江区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私营、外商、港澳台商投资的各类企业和外地驻本区单位都是该区的年审对象。年审时间从 5月25日 7月30日 ,逢周一至五8:30—12时,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

据介绍,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经审核符合免征条件的,由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在审核意见栏加盖“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意见,依法享受免征保障金。具体包括:自 2015年1月1日 (含 1月1日 )起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小型微型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在职职工总数的1.5%,且在职职工总数在20人以下(含20人)的,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免征36个月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015年1月1日前 登记注册的小型微型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在职职工总数的1.5%,在职职工总数在20人以下(含20人),且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 2014年12月31日 止未满36个月的,免征不足月份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而不在免征范围内的仍需履行法律义务,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缴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本文转于《江门日报》 215-5-26   A08【 城事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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