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残联出台并向社会公布《关于调整江门市残疾人生活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残疾人补贴新方案”),3月开始正式实施。
根据残疾人补贴新方案,残疾人生活津贴受惠人数将新增7000多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将新增1万多人;并且新方案提高了对重度残疾人的补贴,不论城镇农村都一样享受该项政策,受惠面非常广。
据悉,残疾人补贴新方案规定,拥有江门市户籍且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范围的三、四级残疾人将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此外,原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一、二级农村残疾人每月享有的50元补贴将提高到100元,与城镇残疾人实现统一。
在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方面,已纳入《阳光家园计划》对象范围的一、二级智力、精神和肢体残疾人,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发放护理补贴,补贴直接发放给残疾人;寄宿型集中托养按每人每月最高700元、日间照料型集中托养按每人每月300元、上门养护服务按每人每月350元给予托养护理补贴,补贴直接划拨到托养服务机构。而对未纳入《阳光家园计划》对象范围的一、二级视力、听力及其他类别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护理补贴,补贴直接发放给残疾人。
“该方案主要是为了照顾许多边缘人群,他们有些是低保,有些是三、四级残疾人,生活非常困难,但却因为硬性规定没法享受政府的补贴。另外,这些低保残疾人领取的残疾人生活津贴、重度残疾人领取的护理补贴,在其家庭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或低收入困难家庭社会救助时,不计入家庭收入。”市残联副理事长张江然介绍说。
本文转于《江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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