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时间:明年1月起
免费对象:我市3—6周岁、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儿童
办理方式:家长可携带家庭户口本、残疾子女第二代残疾人证、
所就读机构出具的入读及收费证明,到当地残联申请
江门日报讯 记者从市残联获悉,从明年1月起,3—6周岁、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我市残疾儿童将实现学前三年免费教育。今年11、12月,各级残联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需求调查及登记工作。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家长,可携带家庭户口本、残疾子女第二代残疾人证、所就读机构出具的入读及收费证明到当地残联申请。符合资助条件的机构,可提交在读残疾儿童相关资料向当地残联申请。
我市约有1200名3—6周岁残疾儿童
根据推算,我市3—6周岁年龄段残疾儿童约有1200人,由于家长将主要时间、精力用于求医而放弃其教育,受社会偏见影响不愿对外透露子女残疾而不让其参加教育,以及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学位不足等多种原因,导致相当部分残疾儿童还没接受学前康复教育。
近日,经市政府批准,市残联与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3—6周岁、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我市残疾儿童,从明年1月起实现学前三年免费教育。
“目前,我市有3所公办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分别是市残联特殊儿童早期训练教育中心、台山市残疾儿童启智学校、开平市特殊教育学校学前部,三者已从今年1月起,免收入读残疾儿童康复教育费。民办康复教育机构和接收学前残疾儿童的普通幼儿园,明年1月起给予补助及保教费资助。”市残联负责人说。
鼓励幼儿园接收适龄轻度残疾儿童
《方案》还提出三项加快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工作举措:
着力推进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建设,到2012年末,各区、市要各建有一所具康复服务功能的公办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中心,各级政府要在场所、教职员编制、经费等方面支持其建设与发展;同时,公办此类教育机构,对在读残疾儿童免收康复教育费(不含伙食费)。
鼓励社会力量开办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经市残联验收达到省三级或三级以上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标准,且常年收生20人以上的,由当地财政按该机构标准给予3万—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同时,入读非公办此类教育机构的残疾儿童,由当地政府按每人每年1万元标准,给予基本康复教育费资助。
鼓励全市普通幼儿园接收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入学随班就读,政府给予每人每年2000元的补贴,用于残疾儿童的康复教育和校园无障碍改造;随班就读普通幼儿园的学前残疾儿童,政府按其就读的机构级别收费标准给予资助。
本文转载于《江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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