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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昨天,代市长刘海主持召开市政府十三届七十四次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江门市扶助残疾人办法(修订稿)》和《江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办法》。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江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2010—2012年)》、《江门市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优惠政策将扩大 并延伸到所有残疾人 《江门市扶助残疾人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办法》)修订完善了原有优惠政策,进一步将优惠政策扩大并延伸到所有残疾人(包括户籍不在本市区的残疾人)。《办法》规定江门市区(蓬江、江海、新会三区)不论残疾人户籍在何地,仅凭残疾人证均将享受免费乘坐江门市区内公共汽车。各市、区可依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除对盲人和其他重度残疾人乘坐城市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给予免费乘车优惠外,对其他残疾人可以给予免费或者减半缴费优惠。 此外,为确保残疾人乘车安全和减轻残疾人负担,《办法》将现行的由残疾人自行购买每年10元的乘车意外保险,统一改为由市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购买江门市区残疾人乘车意外团体险。 渡口渡船管理 引入风险金制度 《江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主要对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措施及责任进行了明确。《管理办法》规定了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渡口渡船所有人、经营人的安全管理职责。 《管理办法》提出,镇(街)可参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渡口承包者在指定账户存入一定数量的安全风险金,金额原则上不低于当年承包款的10%,总额不超过5万元,用于安全事故应急及善后等专项费用。 开展创新审批方式改革 去年,省政府将我市列入了开展创新审批方式试点城市,并在《广东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实施方案(2010—2012年)》提出继续支持我市开展创新审批方式改革试点。 《江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2010—2012年)》提出开展创新审批方式改革的主要措施包括:强化集中审批功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推进并联审批,提高审批效率;推进投资工程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试点,提高招标效率;促进行政审批信息资源共享,改善政府服务效能;创新行政审批运行模式,加强行政服务载体建设;创新行政审批监督机制,强化监督制约。 (董平 周瑞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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