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和全国第十二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九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以下简称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的举办,以美育促体育,促进艺术与体育的跨界融合,弘扬体育精神,展示残疾人事业发展成果,展现大湾区的活力与魅力,同时活跃我市残疾人的文化生活,集中展示残疾人文化艺术成果,不断提升残疾人享有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共建文明侨乡、幸福江门,市残联、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文联联合举办第七届“阳光·和谐”江门市残疾人事业书法美术摄影展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江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展出时间
2025年8月中下旬。
三、展出地点
江门市美术馆。
四、作品要求
(一)主题和内容。作品以“追梦大湾区,出彩人生路”为主题,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描绘大湾区的现代风貌与文化底蕴,反映运动员顽强拼搏、逐梦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的奋斗历程,展现残特奥运动员自强不息、乐观向上的精神风貌及全民参与、喜迎盛会的热烈场景和良好氛围。呈现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精彩瞬间,彰显扶残助残良好社会风尚,展示侨乡社会经济和精神文明发展成果。
(二)类别及创作时间。参展作品分为书法、美术、摄影三类,须是2019年第六届“阳光·和谐”江门市残疾人事业书法美术摄影展后创作的作品。
1.书法类作品
作品不限书体,但不包括硬笔书法。草书、篆书、篆刻请附释文。规格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一律竖式单幅。
2.美术类作品
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漆画、宣传画、粉画、漫画、壁画、连环画、插图、剪纸、手工艺作品等均可。
绘画类作品原则上尺寸不大于200cm(宽)×200cm(高)(含装裱外沿或画框),最小尺寸50cm(宽)×50cm(高)(含装裱外沿或画框)。如有特殊要求,需提前与展览办公室联系。
3.摄影类作品
体裁不限,黑白、彩色,单幅、组照均可。送稿作品规格一律为5R,附配送数码电子相片,需500万像素以上,可用光盘或电子邮件形式报送。
(三)投稿数量。书法、美术作品每人限投3幅(件),摄影作品每人限送5幅(组),组照每组不可超过6幅,并要粘连。作品背面右下角或用标签注明作者姓名、年龄、地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邮编,并填写报名表。
(四)法律责任。作品须为作者本人原创,坚决杜绝抄袭、借用、拼凑、造假等行为,凡涉及知识产权、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五、参赛条件
(一)参加人员。书法、美术、摄影爱好者,残疾人和健全人均可围绕主题创作并参赛。作者为健全人的,作品必须反映残特奥会相关内容、残疾人自强不息、奋发进取精神,以及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内容。欢迎残疾人工作者及社会热心人士投稿参展。
(二)分组安排。分成人组、少儿组(16周岁以下),均按书法类、美术类、摄影类分类评审。根据残疾人的特殊性,本次展览特设智障人士组别,视投稿情况确定分类评审或综合评审。
六、评审及展出
本次展览将邀请市内书法、美术、摄影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组,对来稿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奖项如下:
(一)成人组奖项。书法、美术、摄影三类作品各评出:特等奖1名及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特等奖及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及奖品,优秀奖只颁发证书。
(二)少儿组奖项。书法、美术、摄影三类作品各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及奖品,优秀奖只颁发证书。
智障人士组作品评奖办法视投稿情况确定。
同一作者的同一类别作品不重复获奖,即同一作者有一幅以上作品入选同一项目奖项,取其最高奖作品,其余获奖名额由下一作者作品顶上。所有获奖作品将参加第七届“阳光·和谐”江门市残疾人事业书法美术摄影展。
七、征稿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至2025年8月5日止。
八、投(送)稿地址
1.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江门市龙湾东路40号2幢。
2.各县(市、区)残疾人的参赛作品由当地残联收集后统一送市残联。
九、其他事项
1.本次展览不收参展费,摄影类作品不退稿,书法及美术类作品展览结束后统一退稿。
2.本次展览中的所有入选作品,主办方均拥有宣传、出版等使用权,不向作者另行支付稿费。
3.展览的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承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并遵守各项规则约束。
附件:1.第七届“阳光·和谐”江门市残疾人事业书法美术摄影展参赛报名表
2.第七届“阳光·和谐”江门市残疾人事业书法美术摄影展作品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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