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9月0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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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十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文件

 

江府残工委〔20103

 

 


 

关于开展第二十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

     2010年5月16是第二十次法定“全国助残日”,现将粤府残工委《关于开展第二十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粤府残工委[2010]5号)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为组织和开展好本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围绕本次助残日“关爱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主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江门市第二十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方案》。现将《方案》一并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区政府残工委、市直各残工委成员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配合好第二十次“全国助残日”系列活动。各市、区可参照《方案》,结合本地的实际,制定“全国助残日”活动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助残日活动。

请各市、区残联将当地开展助残日活动的情况于53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人民政府残工委秘书处(市残联)。联系人:潘越胜,电话:3952759,传真:3952761EMAILgdjmcl@21cn.com

附:

1、《关于开展第二十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粤府残工委〔20105号);

2、《江门市第二十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方案》

 

江门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00年五月六日

 

 

江门市第二十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方案

2010516是第二十次法定“全国助残日”。根据广东省政府残工委《关于开展第二十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粤府残工委[2010]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江门市第二十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关爱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定》、《中共江门市委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本次“助残日”活动主题,扎实推进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营造和谐、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推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为开展农村残疾人扶贫、社会保障工作提供依据。

5-6月,各市、区残联组织基层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的调查摸底工作,掌握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基本情况和生产生活方面的迫切需求,将实际情况向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为开展扶贫、社会保障等工作提供依据。并于530前将调查情况书面报送市政府残工委秘书处(市残联)。

(二)开展春风送暖活动,为贫困残疾人办实事,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

1、就业扶贫。市本级扶持5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开办种养殖业,每户资助扶持金20005000元,各市、区配套相应资金;各市、区举办种养殖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班,为600名农村残疾人提供免费培训。

2、康复扶贫。全市为1600名有康复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康复训练、精神病送医送药、辅助器具配送等康复救助。全市免费为15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中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90户)进行住宅无障碍改造,提高其居家生活质量。

3、教育扶贫。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对义务教育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给予每月50元生活补贴”的助学政策;全市资助47名残疾人就读中央电大残疾人教育学院江门教学点课程。

4、走访慰问。各级残工委在助残日期间开展走访慰问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活动,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举办各种形式宣传活动,营造关心农村贫困残疾人、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1全国“助残日”期间,市政府残工委拟在新会区双水镇亿利广场举办“关爱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春风行动”——第20次“全国助残日”大型宣传活动。主要活动内容:(1)举行“关爱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春风行动”启动仪式,现场为残疾人送资金、送康复、送辅具;(2)举行江门市低视力康复中心以及新会区五大康复技术指导中心授牌仪式;(3)组织医疗机构走进农村为残疾人进行义诊、咨询服务活动;(4)送戏下乡。

2、全国“助残日”期间,各残疾人专门协会加强与社会团体的友好交流与合作,组织各项活动,丰富残疾人的业余生活,促进残疾人融入社会、参与社会,积极倡导“自助·助人·互助”的健康生活理念,增强社会各界对残疾人的关注,营造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活动要求

(一)各级残工委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围绕本次“全国助残日”主题,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全国助残日”活动方案,部署助残日活动。

(二)各级宣传、广电部门要将助残日的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年度宣传工作计划,积极协调本地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宣传报道近年来我市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的开展情况,宣传助残日期间组织的各种活动,宣传各级党政领导、有关部门走访慰问残疾人、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的感人场面;报道残疾人自强自立、拼搏向上以及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先进事迹,唤起社会公众对残疾人事业和残疾人的关注,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各级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的扶助力度,健全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落实扶助残疾人的政策,切实解决残疾人的生产生活困难。

(四)共青团、妇联、教育等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组织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走进残疾人家庭,以“一帮一结对子”、“手拉手助残”等形式与困难残疾人建立帮扶关系,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残疾人、帮助残疾人的良好风尚。

(五)各级残联要切实承担起助残日期间各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精心组织各项活动,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助残日期间的活动安排,邀请党政领导积极参与有关活动。根据本次助残日主题,通过公共橱窗、板报、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在基层社区和村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第二十次全国助残日宣传口号

 

                          江门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00五月六日

 

 

第二十次全国助残日宣传口号

 

1、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

2、把温暖送进每一位贫困残疾人家庭

3、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扶残助残,有你有我

5、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7、倡导助残风尚 构建和谐社会

8、提供保障与服务情系农村贫困残疾人

9、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共享社会关爱阳光

10、让关爱的阳光照亮每一个残疾人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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