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门市“康复进家庭,居家无障碍”
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残联[2009]47号
各市、区残联:
为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康复需求,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推进我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实现,现将江门市“康复进家庭,居家无障碍”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00九年五月十五日
江门市“康复进家庭,居家无障碍”工程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为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康复需求,帮助残疾人建造一个无障碍的家居生活环境,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残疾人办实事好事,逐步实现我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市残联计划用三年时间实施“康复进家庭,居家无障碍”工程,帮助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康复咨询、帮助家庭困难的残疾人提供必要的康复器材、帮助家庭困难的残疾人进行家居无障碍改造,解决残疾人在家庭生活方面的障碍。工程分两个阶段实施,2009年在市区进行试点工作,2010年-2011年在全市推行。为使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 工程实施的对象和基本条件
工程实施的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江门市区户口并长期居住在本市的肢体残疾人;
(二)持低保证或低收入家庭证的残疾人家庭或经本人工作单位、社区出具证明确认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
(二)经康复专业人员鉴定、评估,在生活、工作、学习上迫切需要康复器材帮助的肢体残疾人或行动不便、对无障碍改造有迫切需求、具备改造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根据入户调查确定是否具备改造条件和具体改造项目)。
二、康复器材配送项目
(一)预防严重并发症的康复器材;
(二)儿童家庭康复器材;
(三)肢体康复器材;
(四)家居生活必须康复器材、辅助器具。
三、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
(一)改造坡道。多层住宅楼门口建设无障碍坡道,房间内实现无障碍通行;平房院门、各房间无障碍通行;
(二)卫生间安装抓杆、扶手;
(三)改造无障碍浴室,加装浴凳或沐浴椅,浴室门便于轮椅通行。
四、目标任务及经费
试点阶段共为100户残疾人家庭配送康复器材或改造无障碍设施,其中蓬江区50户、江海区20户、新会区30户,(蓬江.江海含市直单位)。经费平均每户1500元,由市残联专项经费解决。
五、工作原则
(一)重度残疾人家庭、老残一体家庭和孤残一体家庭优先考虑;
(二)以人为本,因地制宜,针对每户改造对象不同情况,制定个性化改造方案;
(三)方便适用,节俭办事,努力用有限的经费让更多的残疾人家庭受益;
(四)保证质量,先易后难原则,确保无障碍设施使用安全可靠。
六、工作程序和步骤
(一)5月:组织发动。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市、区、街(镇)残联及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学习康复及无障碍设施建设知识,明确有关工作要求。
(二)6月:调查摸底。由三区残联组织各街(镇)、社区残协广泛深入残疾人家庭开展调查摸底、康复及无障碍设施建设知识宣传工作,初步确定工程实施对象和拟配送康复器材或改造无障碍设施项目,并认真填写《江门市残疾人康复进家庭,居家无障碍申报表》,上报市残联进行审查。
(三)7月:审查评估,确定方案。
1、市残联对三区残联所报配送康复器材、改造无障碍设施的对象名单、项目,进行审查、汇总、批复。
2、市残联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对康复器材供应单位、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施工单位进行内部招投标,优先选择实力强、信誉好、具备资质的单位,并签订供应项目、改造项目合同,全程监督器材供应及无障碍改造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3、市残联组成“残疾人康复进家庭,居家无障碍评估小组”,深入到残疾人家庭,进行实地勘查,根据康复需求及改造条件,制定个性化的方案,并征求当事人意见。
(四)8月-11月:配送器具,组织施工。
1、市残联组织采购康复器材、辅助器具,组织康复专业人员送货上门并为残疾人传授家庭康复知识;
2、施工单位组织施工,确保重残人家庭改造工程如期竣工,并建立重残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档案,留存改造前后照片档案。每户改造工程完成后,由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评估小组对改造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确保改造工程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
(五)12月:阶段评估。市残联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对“康复进家庭 居家无障碍”工程试点阶段工作进行绩效评估,总结经验,制定、完善《江门市残疾人“康复进家庭,居家无障碍”工作规范》,为下一阶段全面推进“康复进家庭,居家无障碍”工程做好准备。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级残联以及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从构建和谐社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为残疾人家庭配送康复器材、改造无障碍设施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予以实施。
(二)深入调查,严格把关。区残联和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切实掌握残疾人家庭的实际状况和需求,严格审查工程实施对象的条件,切实保证有需求、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得到有效服务。
(三)密切配合,加强督检。区残联要配合市做好对“康复进家庭居家无障碍”工程的督检,定期汇报本区工程实施进度情况,确保改造工程如期完成。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借助板报、横幅、标语等载体,宣传此项工作。使残疾人及时了解、掌握有关信息,鼓励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申报配送器材和无障碍设施改造,切实解决残疾人家庭的康复需求,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扶残助残氛围。
附件:
1、江门市“康复进家庭,居家无障碍”工程申报表
2、江门市“康复进家庭,居家无障碍”工程统计表
3、江门市“康复进家庭,居家无障碍”家庭无障碍改造验收表
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00九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1:
江门市“康复进家庭居家无障碍”工程
申报表
市(区) 街道(镇)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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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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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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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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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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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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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或
特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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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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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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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现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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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项目
(在□内
划√) |
□康复器材
□辅助器具:轮椅□ 助行器□ 手托□ 颈托□ 其他□
□改造住宅门口坡道
□卫生间安装抓杆、扶手
□浴室改造:加装浴凳□ 沐浴椅□
改造便于轮椅通行的浴室门□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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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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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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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镇)残联理事长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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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残联
初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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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
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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